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春节前提出离职,但春节后才能离职,只要在春节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视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劳动者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