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个人帐户资金划卡支付;
2、个人帐户用完后进入门诊自负段,其中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300元;
3、超过自负段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补充支付,医疗费用封顶3000元(含自负段),其中在职职工601-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退休人员301-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