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在1963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其社会保险制度起始时间是在1988年之后,而企业和个人的社保缴纳则是从1998年开始实行,所以在1998年之前,这个群体并没有社保缴纳记录。
为了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之一便是允许这个群体在退休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最长不超过15年。
这样他们就能够享受到全面的社保福利待遇,保障其晚年生活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