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要求不同,一般为收到offer的一周内。
为了防止考生占用录取名额,港校出台新规,考生在收到香港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后,按照本校规定的时限和方法缴付留位费(港币10,000元)。留位费一经缴付,不得退还或转让。
如新生不按指定的时间缴付留位费,当自动放弃录取论处;不依照指定日期到校注册入学,或于注册入学后退学者,当放弃录取或退学处理,已缴付的留位费一概不予退还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