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视同缴费工龄规定主要是办理离职或辞职手续并一次性领取补助费的,其离职或辞职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可以申请办理补缴;未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其离职或辞职前可按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可视同缴费为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可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