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买卖双方以邮件形式沟通确定有无货品及汇款事宜,则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卖家未履约发货则构成了违约,买家有权要求其发货或者退款;
2、如果卖家仍不予发货和退款,买家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如果卖家其实并没货物,却接受买家订单则构成欺诈行为,买家有权依据按照规定要求卖家双倍赔偿。 一、消费者的权益如下: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形如下: 1、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2、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5、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总之,卖家不发货,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发货或者退款,如果卖家仍不予发货和退款,买家可进行起诉,如果卖家构成欺诈行为,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赔偿。对于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消费者协一般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