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营运车的条件包括:
车辆条件:
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
车辆需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
车辆类型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车辆购置价(含购置税)在15万元(含)以上。
轴距2700mm、排量1.8L(或1.6T)以上,且车辆购置价(含购置税)在12万元(含)以上。
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轴距2610mm(含)以上。
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
车辆为本地市车籍。
车辆车龄自车辆登记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含)1。
驾驶员条件:
驾驶员需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本市居住证。
驾驶员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驾驶员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驾驶员无暴力犯罪记录。
驾驶员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良记录的。
驾驶员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驾驶员需经考核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其他条件:
车辆需购买营运性质的交强险和商业险。
申请车辆需安装设备使用单。
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