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为1737元、1566元;年限最短4个月,最长2年。
2.分区域的标准为:市区每月1737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每月1566元。
3.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确定的领取期限为: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4个月,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8个月,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0个月,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2个月,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4个月,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8个月,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20个月,满10年不足11年的领取22个月,满11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