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一次性计入成本确实需要一定的手续。根据政策规定,购买汽车时可以先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然后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将折旧费一次性提取并记入费用。
这样做需要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时对提前提取的折旧费进行调整,直到提取完折旧为止。
具体的政策依据是《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该政策允许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