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物品受损的赔偿金,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损失物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发票、合同、收据等。
物品损失的详细说明和损失的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可以由相关专业机构或权威人士出具。
现场勘验笔录和照片。现场勘验可以证明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情况,照片可以记录现场情况并作为证据。
相关证人证言。证人可以证明损失的发生和损失的程度等。
以上证明材料可以帮助原告证明损失的事实和损失的具体程度,进而要求被告赔偿相应的赔偿金。在提供证明材料时,需要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