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北京女子在执法站大闹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
如果女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还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其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也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