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按日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支付的劳动报酬,以及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未支付的工资总额 × 延迟履行期间的天数 × 2%。
例如,若延迟履行14天,工资总额为5000元,则赔偿金为5000元 × 14天 × 2% = 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