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1234。
申请人必须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生活1234。户籍取得需满足一定年限,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下,需在北京市城镇户口登记满3年1234。
离异的申请人,需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1。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56。
家庭收入和资产需符合以下标准14: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227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24万元。
2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63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27万元。
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453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36万元。
4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29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45万元。
5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00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48万元。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需在10平方米及以下14。
已婚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56。
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56。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56。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才能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