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正在使用的护照有效期限可以延长2次,每次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但是持照人正在国外旅行或已经取得签证即将出境旅行者所用护照,没有出境记录和外国签证的护照不算正在使用中的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