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的合作银行有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银行。
提取政策方面,职工及配偶有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月对冲”之后仍有住房公积金剩余的,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的商贷月供本息为由提取剩余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