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残疾人补贴的条件包括:
具有本地户籍,这是申请残疾人补贴的基本条件之一。无论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者都需要是本地户籍的居民。
持有本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这意味着,申请者需要是已经经过残疾评定并被认定为残疾人的居民。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或者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对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申请者来说,他们的家庭人均收入或者本人收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不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150%。
另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还需要根据残疾类别、等级直接认定,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四种情况。
申请残疾人补贴所需的材料包括补贴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农村信用社账号、在享低保有效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证明等。
申请程序一般是自愿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等程序后,经公示、审定后,会发放补贴资金。
总的来说,申请残疾人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本地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或本人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等。同时,申请者还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这些补贴旨在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