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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医保统筹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时间:2025-04-14 22:03:35
答案

统筹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如下:

无锡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职工/退休状态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三级医疗机构(市级),在职职工为950元,退休人员750元;二级医疗机构(区级),在职职工为750元,退休人员为6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300元。

门诊统筹报销:凡参加无锡市职工医保(灵活就业)的人员自动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绑定医院。门诊统筹起付线:在职人员年度起付标准500元;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3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8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0%。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在职和退休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

住院报销:无锡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是否办理转诊手续以及参保人身份而有所不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200元/次,在市内、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学生少儿统一为300元/次、其他居民统一为600元/次;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在此基础增加5万元。

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超出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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