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是否计入综合所得还是单独计税,取决于奖金的金额以及个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下是两种计税方式的具体情况:
单独计税:
如果年终奖金额较小,且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可能不需要交税,这种情况下单独计税更划算1。
如果年终奖金额较大,且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选择单独计税可以节税,因为年终奖使用的是月度税率表,而综合所得使用的是年度税率表1。
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情况,单独计税更友好,因为年终奖部分适用较低的税率2。
合并计税:
如果年终奖金额较高,且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选择合并计税可能更节税,因为可以控制工资和奖金的发放额度,使税负达到最低1。
对于工资低于年终奖的情况,合并计税更友好,因为合并计税后,可以按照较低的税率计算个税2。
在办理个税综合汇算时,可以选择年终奖的计税方式,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交税的总额度,哪个额度小就选择哪个2。例如,如果年终奖为3万元,选择单独计税时,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缴纳个税为900元,年终奖实得2.91万元;如果选择合并计税,则需缴纳个税43080元2。
综上所述,选择奖金计入综合所得还是单独计税,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比较,以确定哪种方式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