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法院执行冻结的,一般六个月之内可以自动解除。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