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职工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服务窗口申请“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提取,对应的提取业务以公积金缴存地需要的材料为准。
第二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步
住房公积金中心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网点的柜台办理提取业务即可,受托银行会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