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取数字1—9及其倒数作为取值范围。这是因为在进行定性的成对比较时,人们头脑中通常有5个明显的等级,用1—9尺度表示:
1:两个因素相比,具有同样重要性;
3: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稍微重要;
5: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明显重要;
7: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强烈重要;
9: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极端重要;
2,4,6,8:为上述相邻判断的中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