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共有九个地级市,此为建国后经过复杂行政演变而来。1949年福建解放后,全省仅福州、厦门两个省辖市,到1959年末的整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福建省包括两个省辖市在内共五个建制市,分别为省辖市福州市、厦门市,县级市漳州市、泉州市、南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