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诉人,被上诉人在二审开庭时对自己进行侮辱是一种新证据,可以作为辩护时的依据。在法律程序中,新证据是指在原审庭审期间未曾出现过,而在二审中提供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重大影响的证据。
被上诉人侮辱上诉人的言行属于新的证据,并且可以证明上诉人在原审庭审期间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而对二审判决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上诉人在辩护时应当将被上诉人的侮辱作为新证据加以引用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