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
军人、武警、华侨申办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本市居民赴港澳定居;北京户籍居民及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申办逗留、商务、探亲及其他签注;本市居民持外省市签发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京申请赴港澳签注。
2、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
北京户籍居民及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3、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受理业务:
北京户籍居民及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