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被提前辞退,是否享有补偿金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1.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如果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务派遣员工被提前辞退,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总之,劳务派遣人员被提前辞退是否享有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遇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