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三种人群是不能办理残疾证的。
一是未满六个月的婴儿,因为这个时期残疾的鉴定会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二是患有艾滋病、梅毒、肝炎等传染病,因为这类疾病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较大,有治疗可能,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残疾;
三是受有失智、精神疾病认定,但其疾病尚处于治疗、康复期,有可能在未来恢复健康。因此,这些人在特定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残疾证,但在需要进行康复和治疗的时候,依然应该给予医疗和人性化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