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峰橄榄是闽侯县白沙镇灵峰自然村出产的特色名果,其发现过程可以追溯到唐朝。
据《新唐书》和《八闽通志》记载,唐朝时福州府在土特产贡品中就列上了橄榄。民国版《闽侯县志》也有关于橄榄的记载。
而闽侯县种植橄榄的历史也已经有500多年了。因此,可以认为灵峰橄榄是在唐朝时期被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