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申请
职工准备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携带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通过网上渠道自助办理提取。
2.公积金中心审批
公积金中心及时受理职工提取申请并于当日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结。
经审批准予办理的,提取资金实时到账;经审批不准予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办理的原因。
3.公积金中心拨款
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直接划入所提取职工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内。根据住建部监管要求,为确保提取资金实时到账,提取人应提供在规定的银行(银行名单见附件)开立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