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向县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2)对已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对办理单位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进行初审;
(3)参与疑难或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4)做好信访案件档案资料整理统计工作;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