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好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进站后一年半内均可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4. 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 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