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的规定,盐城从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
从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