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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时间:2025-04-11 11:47:18
答案

一.住院报销比例

1.三级医院报销55%;

2.二级医院报销60%;

3.一级医院及基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报销65%。

4.住院期间使用乙类药品的,参保居民应首先自负10%,再按上述比例报销;

5.住院期间实施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报销50%;

6.转往市外上级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在本市三级医院基础上减少8%。

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经鉴定患有尿毒症的参保居民实施血液透析的,报销50%;

2.肾(肝)移植术后参保居民服用抗排异药物的,报销50%;

3.其他门诊大病暂不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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