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在我市参保的参保人,居住在本市各区县,可在各区县就近申报和体检。
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委托他人办理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2、体检
参加区县医保局每月组织的集中体检
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包括既往住院(就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诊断证明材料等。
3、发证
体检鉴定后符合特病资格的人员发放特病证
参保人员患结核病,精神病,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脏、肝脏、肺、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的,以及病情危重、卧床不起或高龄病人等特殊情况参保人可不参加集中体检,直接快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