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除了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8个合同应当具有的一般条款外,还应当包含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其他特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