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国五车辆强制报废计划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1月1日之前注册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不得在深圳市行驶;2017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国Ⅲ排放标准机动车不得在深圳市行驶。至于国Ⅳ和国Ⅴ排放标准的车辆是否能够迁入深圳,需要具体查询当地政策要求和规定。因此,如果该车符合深圳市的排放标准要求,没有被限制或禁止迁入,那么应该是可以迁入深圳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