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现在没有取消,法律也没有相关规定,只是现在有大部分中小学教师认为职称评审存在不合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教师职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教师职称的评审标准有思想品德标准和知识水平标准,还有专业能力标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