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如意外事件导致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或陷入长期失业的状态,以至生活困难,无法再支付子女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免除或暂时免除支付子女抚养费。
需要提供: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如失业登记等。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收入明显下降一般是指收入同比下降率在10%左右。即当收入明显下降,按协定或判定的原数额支付,已经超出现月收入的30%,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子女抚养费。
需要提供:收入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需要提供:与对方签订抚养费事宜协议书,聊天记录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