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电力条例》,用电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电价标准支付电费。房东擅自加收电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用电单位可以向当地电力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电力管理部门将对房东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果调查属实,电力管理部门将责令房东退还多收的电费,并可能对房东处以罚款等处罚。
用电单位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多收的电费。